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放假通知,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及调休安排通知如下:4月4日至6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4月4日(星期四、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,4月6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4月7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4月5日(星期五)。4月7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。
放假假期,请各部门、单位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各系要切实组织管理好在校学生,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,保持通信联络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安全稳定。
学院办公室
2013年3月20日
[ 本文章最后由 cyb 于 2013-3-29 08:06 编辑 ]